关于食品标签法典委员会(CCFL)
1964 年,在加拿大政府的支持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设立了食品 标签法典委员会。最初,CCFL 的职权范围要求委员会审议所有食品的标 签,特别是商品委员会优先考虑的食品。当时决定,食品标签信息应包 括食品标识、配料表、净含量和等级标识、生产商和原产国信息,并应 满足标签声明类型和样式方面的特殊要求。同样,当时认为标签应有助 于防止误导性或欺诈性信息,促进各国规则的协调统一,并推动食品公 平贸易。
1970 年,CCFL 同意将其工作范围扩大到“研究与食品广告相关的问题, 特别是有关不实声明和误导性陈述的问题”。
营养和健康也是CCFL 的重点工作领域。1979 年,CCFL 开始探讨如何清 晰标示食品的营养价值;十年后,它采用“营养素参考值”这一方式进 行辩论,以便向消费者准确传达所购食品对健康的影响。
1985 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当时通过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CXS 1-1985),该标准现已成为CCFL 的基石性文件。该标准规定必须 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及原产国信息。此外,该 标准还引入了日期标示及关于健康声明的规定。同年还出台了《营养标 签指南》(CXG 2-1985),营养信息披露由此成为食品标签中公认的组成 部分。
随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食典委开始研究是否以及如何对生物技 术衍生食品进行标签标示。随着时间的推移,食典委就消费者在做出涉 及营养、宗教及健康考量的食品选择时可能需要的额外标签信息达成了 一致意见。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食典委对基于价值观和伦理考量的标签问题进行了 讨论,促成了1999 年《有机标签指南》(CXG 32-1999)的颁布;而随着 世纪之交的到来,标签工作的重心转向了保护公众健康。这一时期见证 了营养标签的强化、日期标示规范的明确化以及透明度的提升。作为风 险信息交流工作的一部分,针对过敏原的相关工作也于此时展开,并最 终于2026 年采纳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预防性过敏原标示指南》。
此外,该委员会还致力于紧跟标签领域的创新与技术发展,制定了《关 于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出售的预包装食品信息指南》(CXG 104-2024)和 《关于利用技术在食品标签中提供食品信息的指南》(CXG 105- 2024)。
相关信息
相关新闻
CAC49 /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指南将从根本上改变食品过敏原标签制度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本周在日内瓦举行的第49届会议上,一致同意通过一项关于食品标签使用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指南,即“预防性过敏原标签”。此类食品标签(可能包含“可能含有坚果”等警示语)旨在提醒全球数百万食物过敏患者,当食品可能含有食物过敏原或其微量成分时,这些食品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伤害。
然而,此类警告近年来已随处可见。“预防性过敏原标识往往被过度使用或滥用,导致消费者对食品标识失去信任,要么限制食用对他们来说完全安全的食品,要么忽视警告,从而增加健康风险,”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莎拉·卡希尔解释道。随着这些新的《食品法典》指南出台,食品企业获得了关于如何确保在食品处理和加工过程中消除或大幅减少食品过敏原交叉污染的指导;而且,他们首次拥有了以科学为依据的阈值,据此衡量其产品对绝大多数食物过敏患者是否安全。这意味着,预防性过敏原标识的使用可以安全地减少到“仅在必要时”的情况。
“减少预防性过敏原标识的使用,将使食品过敏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广泛的食品选择;当他们看到预防性过敏原标识时,能更确信其确切含义;并且可以确信,全球各地食品的过敏原标识都具有一致性,” 粮农组织食品安全与质量官员康周(Kang Zhou)解释道。她深度参与了专家磋商,这些磋商为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向食品标签法典委员会(CCFL)提供的科学建议提供了依据。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会议上,食品标签法典委员会(CCFL)主席、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国际政策与贸易司司长帕尔蒂·穆图库马拉萨米博士对委员会就这项工作达成一致表示欢迎,并评论道:“对于患有食物过敏的人来说,清晰可靠的信息至关重要。该指南的通过,体现了各国政府、消费者组织、行业代表和国际科学专家多年来孜孜不倦的努力。”
随着7月10日(星期五)CAC报告的通过,关于预防性过敏原标签的新指南将被纳入CCFL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XS 1-1985)作为附件。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