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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O / Jean Baptiste Nkurunziza
关于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
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成立于2006 年,此前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决 定将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法典委员会(CCFAC)的工作进行拆分。作出这 一决定是考虑到食品添加剂与污染物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各不相同,且 CCFAC 的工作量太大,难以为继。在荷兰王国的支持下,该委员会负责 确定风险管理方法,通过制定相关的安全最大限量、操作规范及其他相 关文件来降低食品和饲料中的污染物含量。
CCCF 依据《食品法典》(Codex)框架下适用的“风险分析原则”的一般 规定以及其中由CCCF 实施的具体规定开展工作;这些规定包括《食品法 典委员会程序手册》中载列的 《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关于食品或食品 类别中污染物暴露风险评估的政策》以及《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通用标 准》(CXS 193-1995)序言中包含的原则和指南。上述文件构成了CCCF 工作的基石。
此外,CCCF 遵循《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为食典委所有附属机构制 定的通用指导原则——例如,其中所述的制定食品法典标准及相关文件 的《统一程序》(见《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该程序为制定食 品法典标准及相关文件(包括涉及污染物的标准和文件)提供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