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情况
© FAO/Alessia Pierdomenico
关于油脂法典委员会(CCFO)
油脂法典委员会(CCFO)于1963 年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首次会议 上设立,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担任主持国。其职责范围 是制定动物、植物及海洋来源油脂的各项标准的草案,但不包括橄榄油 和人造黄油——这两类产品的标准分别由国际橄榄油理事会(现更名为 国际橄榄理事会(IOC))和国际人造黄油协会联合会(IFMA)负责制 定。然而,次年食典委扩大了CCFO 的工作范围,将橄榄油和人造黄油也 纳入了其职权范围。该法典委员会与IOC 及IFMA 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
CCFO 于1987 年无限期休会,此后六年间通过函商方式开展工作。1993 年,鉴于工作量繁重,该委员会召开了实体会议,并恢复了定期会议。 该委员会至今仍在运作。2009 年,马来西亚接任该委员会的主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