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一个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人们有权利期望他们的食品安全、 优质和适于食用。

“食物权”被公认为一项人权,并已载入《世界人权宣言》及两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之中。这一权利的内涵即包括享有安全、富有营养、种类多样、价格合理且易于获取的食品的权 利。食典委在其保护消费者健康及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的法定宗旨下协助各国切实维护“食物权”。

消费者意识

1940 年代在食品科学和技术上取得了快速进展。随着更加灵敏的分析工具的到来,人们对食品性质、质量及其相关的健康危害的了解也快速增加。

各种层次的食品相关文章层出不穷,消费者被淹没在流行杂志、八卦小报和广播上的各种信息中。这些消息有些正确,有些错 误,有些则是耸人听闻,但对该话题的浓厚兴趣反映了公众对食品问题意识的转变。因此,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了解有所增长。

同时,随着能够得到的食品方面的信息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意识也有所提高。然而在此之前,消费者关心的仅仅是“可见部分”-重量不足、尺码差距、误导性标签以及质量不佳-如今他们开始担心“不可见部分”-看不见、闻不到或尝不到的微生物、过量农 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不适当的食品添加剂造成的潜在健康危害。

消费者团体

从历史上看,组织有序的消费者团体开始对世界各国政府施加日 益增大的压力,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护民众免受劣质及有害食 品的侵害。

今天,《食品法典》之所以能在国际标准制定领域确立其权威地位,正是因为这些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确保了法典文本具备最高水准。

 

 

关键事实

有多少个消费者团体获得了食品法典委员会观察员资格?
消费者团体在食品法典委员会中被视为观察员组织。

消费者们参与辩论吗?
有关观察员组织的条款允许消费者团体在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期间发表意见。他们被视为正式代表,并在成员国代表发言之后获得发言机会。尽管这些团体不享有投票权,但消费者代表所提供的专业见解及其提出的关切在整个标准制定过程中均得到了充分考虑;他们为食品法典文本的起草与完善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消费者协会提供了公众视角。他们的参与确保了在各国政府及产业界的声音之外公众的观点也能够得到反映,从而提升了标准制定过程的透明度与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