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
由 CCGP28(2014)商定并经 CAC37 认可的信息文件指南 (2014)
公认,食典委员会偶尔需要发布信息文件,但此类文件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应视为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副产品。
符合以下条件的文件被视为信息文件:信息文件将发布在相关委员会的食典网站上,并与食典官方文件及通过的文本明确区分。
- 由食典委员会制定并达成一致;
- 经委员会认定,其中包含对各国政府和/或食典成员、观察员及食典委员会有用的信息;以及
- 经委员会认定,不适合作为食典标准、准则或操作规范予以通过,也不适合作为建议纳入《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