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会 (CCNFS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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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CNFSDU)
1966 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决定扩展欧洲协调委员会的既有工
作,并设立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会,由德国担任主席国。
该委员会在咨询医学、营养学及标签领域专家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并认
为“膳食用食品是指因其成分构成能够满足特定人群营养需求的食品;
这类人群的正常同化吸收能力受限,或需要通过控制饮食以达到特定生
理效应。它们属于食品,而不是药物。”
1968 年,膳食用食品被重新定义为“供特定健康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及 膳食用食品”,这使得该委员会必须更名为特殊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 会。直到1983 年,该委员会才开始承担法典工作中有关营养的内容,其 职权范围也随之扩大,涵盖了这一新增工作。1987 年,该委员会更名为 营养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法典委员会。